索 引 号: | hedongquhdylbzj/2020-000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河东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扎实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依托区政府网站平台,主动进行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布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医疗保障发展计划,部门权责清单、实施行政处罚依据、条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条,政策文件21条,政策解读5条,会议公开、决策公开、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沂蒙优才招考情况、工作动态各1条,公开政协提案办理结果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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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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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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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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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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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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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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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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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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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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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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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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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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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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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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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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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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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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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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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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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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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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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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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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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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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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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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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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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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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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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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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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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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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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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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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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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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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了信息覆盖不全面、公开不及时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根据条例规定,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拓宽公开渠道和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效率、范围,构建政府和群众连接的信息桥梁,让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以来,我局办理政协提案两件,分别是《关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保基金预拨款的建议》《关于加大我区医疗机构医保资金投入的提案》,我局及时联系,及时办理,及时公布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