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ylbzj/2025-0000015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5-01-26 | 发布日期: | 2025-01-2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度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形成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河东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邮编:276034;电话:0539-8391015;电子邮箱:hdqylbz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河东区医疗保障局以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为指引,紧跟群众反映强烈、关注点高的热点信息,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主动公开、积极作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化、内容精细化、模式标准化。
(一)持续用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秉承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79条。以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条,涉及内容包括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参保情况、医疗救助、医保目录、民生实事、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公开年报等信息。丰富公开平台,通过“河东医保”“河东首发”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00余条,针对参保人广泛关注的医保政策、制度,第一时间公开发布,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二)依规依据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说明申请流程。在收到申请后,及时转办相关科室处理,并对答复时效性、答复规范性进行审查。2024年度,本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2023年6件,相比2023年减少83%。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一是梳理规范办理流程。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时限,确保办理工作规范有序。二是严格审查提高答复质量。每一件申请答复都按照科室、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三级审核制度,确保答复内容准确、完整、合法。三是耐心做好解释说明。对于涉及敏感信息或不宜公开的申请,积极耐心向申请人解释说明,力争得到申请人理解和支持,避免因解释工作不到位造成申请人的误解。
(三)严格标准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重新梳理并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明确事项的公开依据、时限、主体等,保证信息发布及时性,有效性;严格信息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三审三校”制度,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严格把关,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规范了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公开和反馈等环节,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规范性。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进行内容策划,重点宣传群众关注的居民征缴、门诊和住院待遇、慢特病定点等医保政策;严格落实保密规定,拟公开信息事前审查率达100%。
(四)建立多渠道发挥政务公开作用。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载体作用,同步加强新媒体等多渠道建设,形成政务公开多链路。一是优化调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集中展示;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更新,每周定期检查,确保及时更新,“河东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更新强化载体功能,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效。河东区医保局政务新媒体全年发布公开信息258余条;三是依托服务电话、领导信箱全面收集群众诉求,建立“第一时间掌握群众诉求、第一时间解决群众问题、第一时间分析共性问题、第一时间公开解读解答”的反馈处理机制,全面提升公开内容针对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多措并举确保政务公开保质保量。一是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全区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各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循合法、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河东区医保局内部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各科室政务公开成绩,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在经费保障上给予一定专项投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保质保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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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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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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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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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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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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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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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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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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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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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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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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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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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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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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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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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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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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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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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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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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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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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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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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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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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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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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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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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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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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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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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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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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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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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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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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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未填写)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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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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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仍需完善。尽管各级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不足之处。
二是信息更新和维护不及时。有时政务信息更新速度较慢,无法及时反映最新的政策动态和工作进展,对于已发布的信息缺乏有效的维护和管理,存在过期信息未及时清理的现象,进一步影响了政务公开的质量。
三是互动性和参与度有待增强。虽然政务公开渠道不断拓展,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公众参与度并不高,存在咨询服务响应慢,反馈机制不健全,使得群众意见难以得到有效采纳,限制了政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培训工作。进一步了解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强化业务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学习教育,积极参与省级、市级组织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二是优化信息维护与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每一条信息都经过严格把关后再对外公布;加强对已发布信息的跟踪管理和定期清理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此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处理效率,如采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信息筛选和分类整理,增强政务公开时效性。
三是扎实做好互动交流工作。加强各类渠道群众留言与建议收集整理,安排专人做好针对行互动解答与解释工作,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回应。同时,常用群众互动方式回应诉求,以动漫画、海报、短视频等喜闻乐见形式,解答医疗保障工作问题,提高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无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抓好政策解读,持续提升政策宣传覆盖面。借助“医保干部进基层”和“医保政策进万家”、基层义诊和免费体检等活动,运用画册、海报等形式,打牢政策宣传基础阵地;借助河东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抓好政策问答库建设,积极公布最新医保政策信息,开设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账户等,2024年发布政策文章200余篇,同时,线下设立咨询服务电话,安排专人接受群众咨询,解答医保政策和各类业务办理流程,及时解决群众问题,开辟政策宣传新阵地。二是强化制度坚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流程规范,明晰各科室任务目标,注重沟通协同,上下合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同时,将政策宣传、政务公开列入全年工作计划,主动融入医保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政策调整、先进典型、创新经验宣传之中,积极展现医保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形象。三是加强人员配置,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水平。安排专人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培训、全省政务公开培训暨推进会,严格落实相关会议精神,注重各类培训会议成果转化,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内部培训提高,配齐建强政务公开人才队伍。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河东区医保局2024年共受理人大建议协办2件;政协提案协办3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已按照办理要求,全部办理答复完毕。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今年以来,河东区医保局推进政务公开与医保政策宣传深度融合,以公开为抓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多举措的医保宣传模式,持续提升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一是抓好制度建设,促进深度融合。将政策宣传、政务公开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完善相关制度,主动融入医保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政策调整、先进典型、创新经验宣传之中,积极展现医保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形象。二是建牢公开阵地,打造宣传格局。借助“医保干部进基层”和“医保政策进万家”、基层义诊和免费体检等活动,运用画册、海报等形式,打牢政策宣传基础阵地;借助河东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抓好政策问答库建设,积极公布最新医保政策信息,开设官方微信公众号等,2024年发布政策文章200余篇。通过新老阵地交叉完善,构建医保政策宣传强劲网络。三是坚持公开步伐,确保取得实效。依托全年宣传计划,创新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谋划不同的宣传主题,在宣传内容上做到联动统一,发挥医保宣传的集成效应。开展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宣传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等活动,集中对群众关心的相关政策行现场解读,切实做到了让群众听明白、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