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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3/2025-0000003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构: 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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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 k/zfxxgk/xxg knb.htm)进行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疑问或建议,可与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2930260,邮箱:hd.xmb@163.com)。

一、总体情况

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主动作为服务大局,积极传递政府声音,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为民服务全过程,为推进“品质河东”贡献畜牧力量。

(一)主动公开利企惠民内容

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功能,通过“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会议公开、决策公开、权责清单、规划计划、统计数据、重点领域、建议提案公开、业务动态、公示公告等信息,并增加政策解读、案例分享、在线问答等内容,让信息更加贴近企业和群众需求。二是提升信息更新频率,确保各类信息得到及时更新维护,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主动对接省市区官方主流媒体,宣传解读社会关注的涉牧信息话题。202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信息70篇,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信息33篇。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部门决算及预算、2024年工作计划,今年,中心高标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各1件。

(二)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

我中心致力于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水平上下功夫,特别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一是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接受登记流程,确保每一份申请都能得到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处理。二是优化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程序进行,同时加强对办理过程的内部监督,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利用社交媒体等新媒体渠道,拓宽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024年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去年没有增减。

(三)政府信息管理多渠道融合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与协同合作。深化领导责任,优化职能分工,细化各科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开展。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审查制度。强化审核机制,加强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核,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泄露任何不宜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推动多渠道融合与信息共享。通过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实现信息的集中管理和统一发布。通过设立在线问答、意见征集等互动环节,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及时收集和处理公众的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四是编制《河东区畜牧发展中心2024年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明确事项的公开依据、时限、主体等,保证信息发布及时性,有效性。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积极响应民众关切,深化政务公开透明度,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进一步强化民生关注,优化信息公开渠道与内容,更好地服务畜牧业发展与社会公众需求。一是深化政务网站平台效能,充分利用政务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确保涉牧企业相关信息、中心服务指导企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得到及时、全面地公开。二是强化微信公众号宣传策略,根据行业特点设置专栏,将民生关注的内容精准定位,聚焦政务服务亮点、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案例、行业趋势分析等内容,提升信息的吸引力和实用性。三是拓宽媒体合作渠道,主动对接各官方主流媒体,通过专题报道、访谈、直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对河东区畜牧业进行深度宣传,展现畜牧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

(五)做好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水平,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化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多层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性与合规性。二是优化人员配备与培训。在现有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专职人员数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同时,建立人员轮岗机制,提升团队整体业务水平。三是强化监督与考核评估,建立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中心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性。四是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加强各科室之间的信息沟通,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公众关切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应和解释,增强公众的参与感和满意度。同时,在经费保障给予一定投入的情况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保质保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一些政府信息发生变化后不能及时与信息公开人员对接,导致信息发布工作效率不高、业务对接不畅,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二是政务公开培训不够,业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缺少经常性、专业性培训。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中心将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力度。一是提高各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使每个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信息公开意识,对于新产生或发生变化的政府信息,及时与信息公开人员沟通,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及时更新。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全面加强专业系统培训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4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中心积极响应,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致力于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信息70篇,涵盖了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为公众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二是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这一传统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我中心还积极探索和拓展新的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全年公开信息33篇,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和结果,进一步提升公众查询的便利性。2024年我中心共单独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各一起,均已圆满完成答复。

(四)在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等,加强政务公开的互动性。创新发布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发布政务信息、政策解读等,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及时了解公众关切和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先后在国家级媒体刊稿2条、省级媒体刊稿9条,累计刊发涉牧信息106条次。注重数据公开和可视化展示,将政府工作数据、财政预算等信息进行可视化展示,便于公众理解和掌握政府工作情况。中心内部创新建立了政务公开评价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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