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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10/2024-0000007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19 发布日期: 2023-01-19
发布机构: 河东区住建局
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xxgknb.ht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39-7116900,电子邮箱:hdqzfhcxjs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单位通过“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信息,公开法规文件2次,双随机一公开2次,工作信息28次,会议公开5次,通知公告6次,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公开1次、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28次,政策解读1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项,与去年同比减少14%,按期进行予以公开和回复。涉政务信息公开领域的行政复议事项1件,目前为在审状态。

(三)政府信息管理

区住建局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方面细化实化措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加强日常运维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政务平台公开及保密检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发挥传播快、受众广的优势,及时发布住建领域相关政策动态,2022年共发布公众号信息196条,做好信息公开,增强了住建领域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定期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自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及其子栏目涉及的相关信息内容能够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策解读不深入,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需要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一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二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培训,通过各类学习提升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四是加大信息公开督促力度,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更新,进一步改进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和方法,同时完善责任追究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切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河东区住建局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政策解读和公众参与方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对《河东区建筑业强区发展奖励办法》进行文字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区政府网站后台积极解答群众问题;重点领域方面,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包括供水、供气领域情况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提案23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让公众加深对我区物业领域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了解,2022年8月3日河东区住建局组织开展“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助力居民满意度提升”专题政府开放日活动。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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