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5/2024-0000006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临沂市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下载。如有疑问,可与临沂市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9-293007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有力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新《条例》要求,围绕社会和群众的需求,结合部门职能,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机构职能、粮食管理、物资管理、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领域工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加强组织管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全年累计公开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70余条。
(二)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
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拓展线上线下申请接收渠道,充分利用网上、信函、现场受理等多种方式接收依申请公开申请,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受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法、申请流程等信息,并指定专人及时受理公开申请,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答复。建立依申请公开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统计、分析,提高回复质量。2023年,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往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严把信息审核关
一是制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2023年度未发生安全、泄密等事故。
(四)整合线上线下载体
一是充分利用两个渠道。充分利用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充分发挥好线下公开渠道,在中心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地址:河东区政务大厦6楼602室),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日常更新,按照检查的相关要求,及时检查发现网站栏目设置、内容更新等方面的不足,并第一时间进行修改。针对网站的各类栏目,规范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切实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
(五)组织保障到位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完善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依托办公室日常监管反馈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优化考核方式,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日常培训课程,全年共组织集中培训2次,培训20余人次,有效提升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也无其他责任追究的情形。将政务公开学习培训费列入年度预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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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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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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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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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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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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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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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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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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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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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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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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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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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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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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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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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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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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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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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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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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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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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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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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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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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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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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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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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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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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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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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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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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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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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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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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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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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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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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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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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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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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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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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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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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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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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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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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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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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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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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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栏目内容更新不够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分类不够具体,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日监测。对容易忽略的栏目纳入重点管理,同时将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进一步明确各相关科室信息发布责任,压紧压实职责,确保了各个栏目进行及时更新。
二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工。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各渠道、各板块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工作,做好信息分类和总结提升,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坚持政务工作常态公开。编发《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渠道等,实时公开重点信息。
二是不断深化政民互动。积极参与开展政务公开月、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世界粮食日”“粮食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一步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切实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以领导干部帮扶企业为切入点,深入企业一线,对关系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政策,通过面对面交流、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宣讲解读相关政策,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真正做到政策惠民惠企。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规范答复程序。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会商制度,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按照会商研判、科室提初步意见、分管领导审核、中心领导签批的办理程序进行办理,规范统一答复材料格式,确保答复工作程序、答复内容规范。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是丰富公开形式。设立粮食热线电话,设置微信群、公告栏,同时开展“一对一”送政策上门活动,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讲解,收集群众意见建议;通过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发布粮食收购价格,提高群众对粮食收购价格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