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zzfj1/2024-0000019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4-01-26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xxgknb.ht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539-8701800,电子邮箱:hdqzhxzzf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2023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河东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公开公示各类政府信息,以满足群众需求和回应社会关切为遵循,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圆满完成全年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达到了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良好效果。
(一)以主动公开为政务公开主要抓手
2023年,我局公开机构职能8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次、 政策文件7件、政策解读7次、双随机一公开9次,财政预决算5次、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14次、会议公开18次、人大提案1次、政协提案2次、工作信息404条。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政群联络渠道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畅通申请受理渠道、明确申请办理流程,规范申请办理程序,加强办理过程沟通交流。2023年,我局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较去年增加2件。在受理群众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后,第一时间审核申请内容和要件,并按时答复申请人,将信息予以公开。本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失泄密事件以及擅自发布上级机关政府信息或上级政府其他工作信息等情况,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全过程管理规范政府信息
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细化政务公开公示栏设置,按照《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定期上传相关工作信息。一是持续强化组织架构,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局信息管理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健全我局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三是加强局属单位管理。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河东区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河东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按时公示部门文件最新内容,覆盖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周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制定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定期对语言表述不规范、错别字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网页是我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我局信息公开目录及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并可在线申请信息公开。另外通过“河东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河东首发以及齐鲁壹点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行政执法重要活动、重要项目等情况。线下,通过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宣传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利用户外LED大屏幕播放城市管理知识等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
(五)全方位强化信息监督保障
立足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组织科室业务人员及时开展培训,并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在经费保障给予一定投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保质保量进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执行,对少数内部涉及不能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禁止网上传送、留存或公开密级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3年未出现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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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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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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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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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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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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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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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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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69.5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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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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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 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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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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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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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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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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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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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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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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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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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中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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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中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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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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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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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中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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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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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中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 开中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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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中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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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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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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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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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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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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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综合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是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是在政策解读方面解读方式单一;
二是政务新媒体工作缺乏创新,产出内容不够丰富;
三是部分政府信息质量不高。发布格式不准确,未完全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发布,导致政府信息发布不够规范。
改进情况:
一是拓宽形式多样的政策公开方式。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结合综合执法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结合,将政务公开平台的维护纳入常态化管理。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通过图片、视频、音频等形式多角度展开解读;
二是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交流学习。组织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积极学习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等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努力增强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三是提高发布信息质量。加大审核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对照检查信息格式,保证已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结合本部门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积极组织上报发布相关信息,提高信息撰写质量,坚持信息报送的经常性和实效性,全力推动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和内容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河东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的要求, 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完善了机关组成部门的主要职能、办事指南、联系方式、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信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公开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规范的公开体系突出重点、拓宽内容,建立规范的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重点公开概况信息、计划总结、工作动态等,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严格制度落实,建立规范的问责体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度,我局通过开通“河东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河东首发以及齐鲁壹点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我局动态信息,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工作信息,确保每周都有更新条,并设置了互动专栏,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利。同时开展了多项校园宣传活动,较好的发挥了展示部门形象、服务社会大众的作用。
一是让城市管理走进校园课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区教育和体育局,在全区幼儿园、中小学全面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工作人员将“垃圾分类”引入校园课堂采用PPT图文并茂的形式,深入浅出地为学生们讲解基础知识,引导学生们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让学生们从思想上支持环保,以行动践行文明环保、循环利用的校园新风气;
二是现场互动式讲解。“政府开放日”期间,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临沂小学组织开展以“城管城美、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师生走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大厅,观看了智慧城市管理宣传片,多角度、全方位了解智慧城管工作,通过近距离、面对面感受智慧城管日常工作,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