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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2/2024-0000002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25 发布日期: 2024-01-25
发布机构: 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
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进行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可与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9-5721707。

一、总体情况

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有力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依托区政府网站,不断完善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2023年及时公布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工作概况等政府信息。其中工作信息概况27条、会议公开2条、人大提案办理1条。在制定政策性文件的同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包括文字解读、图片解读、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解读等。实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进一步提升解读质量,增强阅读体验。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根据政务公开及单位规章制度要求,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台账管理机制,划分工作环节,列明接收、补正、征求第三方意见、最终答复等环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流程,充分发挥台账的办理“说明书”作用。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2023年未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往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中心及时梳理规章、规范性文件,认真对接上级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把控信息发布质量。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保密审查等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管理,通过政府网站规范发布政府信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务信息工作培训,对信息撰写、发布等工作进行详细培训,有效提升政务信息撰写和网站维护质量。动态调整《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各类信息发布时间要求,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更新完善网站部门目录树板块,提高信息资源整合。持续深入信息公开,着力加强线下公开场所、电话咨询等公开渠道建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满足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运用多种解读形式给予解读,让群众真正做到知晓政策、弄懂政策、享受政策。

(五)做好监督保障工作

对照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中政务信息公开考核细则,切实加强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人大提案答复、信息撰写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投入经费保障工作运转,动态监测政府网站,密切关注区政务公开信息监测通报情况,及时跟进网站维护,做到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保障政府门户网站良好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中心对政府网站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提升;

三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相关规定政策的学习,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是指定专业人员负责起草政策文件,聘请专家做好政策解读,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专业培训。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完善中心工作机制,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中心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23年中心工作要点,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具体要求,各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各类信息的审核把关,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持续推进政策规范化公开。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发布,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实时调整更新。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复率100%。办理结果情况已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中心创新公开方式,既加强“线上”公开,又积极组织人员“走出去”,利用“村庄大集”等村民活动,深入群众之中,现场解读宣传深化林长制改革、科学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针对群众提出问题,印发“一问一答”政策宣传纸,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答政策咨询,将政策信息送到群众身边。这一创新之举,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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