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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8/2024-0000019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4-01-19 发布日期: 2024-01-19
发布机构: 河东区财政局
河东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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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2932501,电子邮箱:hdqczjbgs@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东区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优化信息发布流程,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河东区财政局依托网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提供灵活多样的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准确和充实,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财政工作相关信息400余条。其中,主要包括工作信息、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等。不断提升网站专栏建设,完善财政预决算、行政性事业收费、政府采购等专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发布政府采购、减税降费等方面信息,完善提升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链接,以方便群众查看文件;尝试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性文件与配套解读同步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制度与流程,完善规范各自工作人员的岗位和分工,面对社会关切的有关问题,做好部门联动,统一规范,协同答复。河东区财政局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比上一年度减少1件。已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办理要求,给予申请人答复,有效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河东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与任务落实。办公室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一是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层层落实工作岗位责任,将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到科室的每个发布人员个人,遵循信息发布“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开意识。二是努力提升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扎实做好信息服务,每月及时发布群众普遍关心的财政信息及解读,及时修改完善机关简介与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内设机构、监督举报方式,及时更新财政信息等内容。三是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文件效力状态,截至目前,现行有限规范性文件5件,没有新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区财政局以河东区人民政府网作为政务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发布各类信息,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提供灵活多样的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各科室要按要求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并将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二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坚持政府网站发布“三审制”,积极利用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发布前关键词、错别字筛查。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三是线下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公告栏,定期发布政策解读、业务培训、通知通报等信息,提高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

河东区财政局切实加强信息发布质量的监督审核。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建设。调整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逐一分解到科室,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确保信息的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落实本部门政务公开年度培训计划,适时召开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提升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同时将河东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的信息审核功能作为信息发布的前置环节,督导工作人员对预公开信息内容、格式、字词等方面的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完整,符合政策规定和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手段方式方面需要丰富创新,政策解读方面的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务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和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针对发现的这些情况,我们采取了相应的提高改进措施,主要有:

1.加强全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贯穿于财政工作过程中,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围绕各类高频政策事项,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多以图解、文字、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予以解读,创新线下宣讲等形式,不断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2023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聚焦中心工作,不断推进财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双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按时公开财政收支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采购实施情况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三是深入开展政策评价。选取《河东区区属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专题座谈、重点访谈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并向社会公开。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0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继续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发布时间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增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继续加强对政务信息的审核和发布工作,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形式的创新和改进工作,引入更多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方式,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和公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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