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15/2024-0000002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4-01-26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商城管委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商城管委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统计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进行查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建议,可与河东区商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293019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情况,结合我单位实际,主要依托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及时公布重要的工作信息,同时针对在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至今未发现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
(一)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全面梳理本部门应公开内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审查程序,及时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梳理编制工作,同步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商城“三定”文件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及领导信息、工作进展、部门会议等相关工作,2023年度,河东区商城管委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40条,主类别为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工作总结、通知公告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内容。2023年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件,全年会议公开2次。在“临沂河东商城欢迎您”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新闻资讯、部门活动等信息109条,全方位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合规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公开流程更加顺畅。安排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办理。按时间节点和规定程序及时答复、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2023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比上一年度增加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科学规范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自查,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政府信息及时规范进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实现常态化。严格信息发布“三严三审”制度,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原则,严格政府信息内容发布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严格遵照保密相关规定,坚持分级审核,严格把关,重点审查,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及时。按照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研究部署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编制了《河东区商城管委会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各板块、各栏目的任务分工及更新时限要求,清单化、规范化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信息,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一是通过“河东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第一时间发布政策解读、工作总结、工作动态、重要会议、领导分工调整等信息,2023年度,河东区商城管委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40条;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临沂河东商城欢迎您”,及时跟进公开单位重大活动、重要工作,2023年度累计发布新闻资讯、部门活动等信息109条;三是利用各类普法宣传进行政策解读公开,现场对外公开宣传商城转型升级相关政策。
(五)监督保障切实有效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一起部署、同步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分工负责公开内容信息审核、保密审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二是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培训并及时传达学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三是每年在经费给予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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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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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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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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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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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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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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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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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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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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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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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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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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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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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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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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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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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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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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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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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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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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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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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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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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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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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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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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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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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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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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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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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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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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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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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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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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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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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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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创新,新媒体宣传途径不够多样,政务信息内容可读性不强感染力不够;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形式单一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拓展使用监督电话、网上邮箱、微信公众号等新公开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提高政务公开的普及性和便民性;
二是加强网站栏目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片、视频等形式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丰富多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单位对照《关于印发2023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在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提高政策解读和政民互动水平、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落实等方面,积极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做好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根据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重点任务目标进行逐项分解,细化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保密审查机制,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程序;三是明确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并定期开展培训,加强人员培训,将政务公开培训列入党员干部培训事宜,以实效、实用、实操为导向,灵活组织线上线下业务讲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四是创新解读形式,在文字、图片、视频解读基础上,积极采用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解读。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并按照程序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利用微信平台这一新载体,全面、重点、广泛地公开我单位业务信息,特别是政务监督,继续扩大影响,增加覆盖范围,广泛提升社会认知力和认可度。
二是围绕提升质量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三是注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商城工作透明度。主动公开商城转型升级扶持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2023年度累计发布新闻资讯、部门活动等信息109条,有效推动政务信息不断外延,促进了政民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