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3/2024-0000003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进行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疑问或建议,可与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2930260,邮箱:hd.xmb@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中心着眼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紧紧围绕年度既定目标任务和涉牧企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安排专人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开任务,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
(一)提升主动公开质效
一是通过“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会议公开、决策公开、权责清单、规划计划、统计数据、重点领域、建议提案公开、业务动态、公示公告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维护。二是通过政务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主动对接省市区官方主流媒体、充分运用“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宣传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话题。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信息72篇,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信息74篇。并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部门决算及预算、2023年工作计划,今年未单独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
我中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指示要求,进一步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到出具告知书全过程的制度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科室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2023年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去年没有增减。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分工负责机制。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协同、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得到有力推进。二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严格把关审查,定期对互联网发布信息进行检查清理,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动态调整《河东区畜牧发展中心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时间要求及时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公开涉牧企业相关信息和中心服务指导企业发展工作动态。依托“河东区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政务服务工作和河东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回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线下,印发宣传单1500余张,同时结合橱窗、公告栏等方式,向涉牧企业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动态。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信息72篇,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信息74篇。同时还主动对接上级官方主流媒体,对河东区畜牧业进行全方位公开宣传,营造起全面关注畜牧业发展良好氛围。
(五)优化平台建设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办公室牵头负责,并建立了由业务科室科长初审、中心分管领导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多层审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出问题,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一是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要点,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二是强化人员配备。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事项,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经费纳入中心年度预算,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加强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中心定期召开业务工作会议,调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国务院《条例》和上级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评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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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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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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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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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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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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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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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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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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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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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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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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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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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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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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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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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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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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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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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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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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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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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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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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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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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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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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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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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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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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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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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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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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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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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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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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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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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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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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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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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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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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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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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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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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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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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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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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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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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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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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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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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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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务公培训不够,业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缺少经常性、专业性培训。
二是公开内容专业性较强,可读性有待提高,公开平台过于单一,需进一步拓展。
三是公众参与度不高,公开形式和方法不够丰富,没能形成线上线下良好互动。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中心将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力度。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全面加强专业系统培训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和走场入户、春秋防疫、政府开放日等时机,全面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公开新模式,准确面向群众公开涉牧企业政策法规,及时解决畜牧从业者在发展中遇到的“急难愁盼”,确保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三是优化政务服务和公开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效。坚持把政务公开贯穿于畜牧业全领域全过程,不断增加群众满意度、知晓率,促进全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2〕45号)要求,我中心严格落实各级指示要求,及时通过政务网站公开涉牧企业政策法规和有关信息动态,按时提高政务公开亮点信息,经统计,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信息72篇,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信息74篇。一是紧盯重点领域公开,按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部门决算及预算、2023年工作计划、答复区政协提案等信息内容。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组织涉牧企业和群众代表走近基层兽医站,让群众近距离了解基层畜牧师兽医工作。三是主动发布涉牧企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及时开展线上线下互动交流,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和结果,进一步提升公众查询的便利性。2023年我中心未单独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我中心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眼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促进涉牧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对接省市区各级政务媒体,创新通过专题策划、图文解答、在线直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织密政务公开网。今年以来,先后在国家级媒体刊稿15条、省级媒体刊稿50条,累计刊发涉牧信息387条次,营造了全民关注畜牧业发展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