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31/2024-0000008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机构: | 河东生态环境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xxgknb.ht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联系(电话:0539-7117569,电子邮箱:hdsthjf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认真落实《2023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推进平台建设,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会议公开、决策公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大气环境质量数据、规划计划、建议提案公开、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等信息。二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运用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宣传污染治理、生态建设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专题。2023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122条。区政府网站187条;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7935条。
(二)依法依规开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与往年相比增加了2条,2次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完结。
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我局坚持便民服务理念,将满足申请人的实质诉求放在首位,对不应当、不适宜以及无法通过信息公开渠道解决的事项,积极沟通协调,主动指引申请人通过合理渠道有效解决其诉求,依法合规地推动依申请工作开展。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更新《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等要素。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在依托区政府网站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统一使用新的后台信息发布登录系统。按照要求,梳理完善政务公开公文目录,认真排查理清市级政务公开事项,细化公文文号、体裁分类、关键字等信息功能,搭建生态环境等特色专题,及时发布环境保护、环境质量等信息。同时,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先后开通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方式打造多角度、全方位覆盖的政务公开平台,2023年,我局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文章375篇,微博发布信息7560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
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要求,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定期交流工作心得,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和责任更加明晰。全年开展1次集中业务培训,通过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科室配合度不够,公开信息有一定的滞后。二是信息审核不到位,已发布信息中存在错敏词。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充实人员力量,各科室明确一名政务公开联络人,按照分工表责任到人,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增加各科室之间的配合度。
二是加大审核力度,加强督促指导。在工作中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网络媒体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各级审核人员具体职责,单位主要领导是信息公开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稿件编辑人员和信息公开发布人员为具体责任人,确保信息源头安全准确。根据经常出现的错敏词,形成错敏词清单,严格按照错敏词清单对照审核,减少错敏词出现次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工作等文件的要求,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认真部署落实,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单位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扩充公开领域。建立规范的公开体系突出重点、拓宽内容,建立规范的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政务信息,重点公开概况信息、计划总结、工作动态等,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三是严格制度落实。建立规范的问责体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
(三)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协办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0件。均已答复办理完结。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一是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宣传力度,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广播电台等新媒体途径,积极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二是积极畅通信访举报途径,利用发放传单、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等方式将生态环境信访举报途径向全社会公布,积极探索信访有奖举报机制,将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作为重要内容,切实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