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3/2024-0000002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商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386888,电子邮箱:hdqswj8386888@163.com)。
一、总体情况
河东区商务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 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我区商务领域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推动全区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全方位高质量主动公开
2023年,区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全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年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条,其中工作信息39条,会议公开5条,建议提案5条,其他方面的信息44条。
(二)统筹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处理
河东区商务局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1件,与2022年相比减少1项,已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河东区商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全链条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重要信息须局分管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同时,及时调整并编制《河东区商务局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内容和时间,全方面推进全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另一方面,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贯彻“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同时对新进及新调整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2023年区商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继续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组织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整理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对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政务公开专区等工作提出具体规定和要求;同时根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梳理总结政务服务事项,对由我局进行的事项配制工作流程图,方便市民咨询、查看;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积极落实我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和维护组织机构、动态信息、政务服务、规划计划等栏目信息。
(五)实施常态化监督评估整改
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明确由局办公室组织协调、督导和落实,各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三是实行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督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及问题通报,逐项对照落实,实时调整完善。四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本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促进整体业务水平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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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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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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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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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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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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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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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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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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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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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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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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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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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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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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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培训力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安排,不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提升商务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围绕主动公开信息梳理、依申请公开办理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的公开能力同时增强全局人员主动公开的工作意识,将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局党组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深化互动交流,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线下宣传等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提升政务公开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及时公开检查计划、人员、结果等信息,确保群众知情权,同时,立体化、多维度覆盖主动公开范围的全部信息,通过河东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务动态等法定公开内容并实时动态调整,做好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预算绩效等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时间及质效;二是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根据单位职能、工作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最新变化,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受理流程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聘请法律顾问最终审核,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就文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适用范围、重要举措等方面,运用图解。动漫。短视频形式,做好多样化解读。同时,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企业群众进入机关,了解业务动态,重要政策文件,开展政策宣讲,拉进与企业群众距离。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23年,河东区共办理建议和提案5件,其中建议0件、提案5件。办理的人大建议为《关于促进企业扩展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的建议》,办理的政协提案为《关于加快河东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建议》,《培养本土电商直播人才为乡村振兴赋能》,《关于社区行业数字化创新升级的意见》。以上提案及建议完成情况均反馈至各委员,对办理情况无异议。以上提案及建议完成情况均反馈至各委员,对办理情况无异议。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担当。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党组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要求经办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务必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取得成效。二是严格规范,及时有效公开。按照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规范及时有效公开。三是丰富内容,提升公开信息质量。定期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突出抓好经济运行情况、重大统计调查等信息公开,丰富公开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