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12/2024-0000003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投资促进中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384311,电子邮箱:hdqzs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相关规定,服务发展大局,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断提升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总体情况主要包括如下5个方面: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2023年度,我单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0条。其中包括:领导分工1条、履职依据1条、规划计划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务公开培训2条、政务信息公开年报1条、招商动态28条、投资环境5条、政策法规1条、招商指南3条、招商项目4条、特色商贸5条、工作动态29条、财政预决算4条、会议公开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流程
2023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受理程序、受理机构、时间、地址、联系方式、申请受理的处理等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2023年度,我中心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涉及咨询机构职能问题方面,已按期答复办理,较上年增加1件。通过“部门指南”栏目明确依申请公开流程的相关制度规范,包括提出申请、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依申请公开方式、申请处理的答复要求和办理期限以及收费标准等均做出明确规定。为了更好地强化依申请公开效果,我中心定期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结果和反馈进行自查和评估,不断创新、改进工作,增强公众的信任和满意度。
(三)优化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中心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编制《河东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内容和时间,全方面推进全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体制机制,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不断加强安全运行管理。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登记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多层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安全、有效。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发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规范、发布时限要求,及时更新招商引资、招商指南、工作动态、规划计划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增强信息发布质量。同时,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强化网站互动交流功能,针对群众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
(五)加强监督保障
2023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定期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自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简化公开工作流程,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到在公开之前按程序审核,保证信息的不泄密以及准确性。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要求,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我中心领导班子分工的调整和人员岗位的变更,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体制机构建设。加大政务公开财政投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经费保障机制,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招商引资栏目下投资环境版块内容相对欠缺;
二是网站日常维护质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我中心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加大河东区投资环境相关信息的更新力度,进一步强化“应公开尽公开”,便于潜在投资者方便快捷了解我区营商环境。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保障,定期开展专项培训,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努力为广大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无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职能,重点公开了招商动态、投资环境、政策法规、招商项目等投资者关注的信息,确保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二是注重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学习强国、河东首发等平台,及时发布政策法规、投资动态、项目进展等信息,提高信息发布效率和覆盖面。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3年,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致力于提高营商环境吸引力,增强信息透明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公开效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为投资促进服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创新公开形式和渠道。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除了传统的政府网站和公告栏外,还利用移动应用程序等各种信息平台,扩大信息覆盖范围,提高信息的可及性和互动性,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和公众。
二是强化公开实效性。通过定期的公开工作评估和公众反馈收集,不断调整和改进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确保信息公开不仅限于形式,更注重实质内容的准确性和实用性,有效提升招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