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4-000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edong.gov.cn/) 进行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 问或建议,可与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0539-882260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继续以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作为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的有力抓手,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强公开,助力“全市领先 、全省一流”政务服务品牌建设。现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 主动公开
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完整,没有虚假、不完整、超时公布的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 余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篇,没有符合需要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2021年办理行政审批类业务13.2万件。
(二) 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全年收到11条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收到任何要求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所有申请均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公开 ,不存在涉政务信息公开领域的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所公开的信息均为免费。
(三) 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经办人员、科长、分管局领导、政务公开分管局领导人四道审核把关机制,重要信息须局分管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另一方面,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 、后公开” 的原则 ,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 、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新媒体建设,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充分利用“河东 审批”微信公众 ,发挥新媒体传播快、受众广的优势,及时发布 审批相关政策 、宣传惠企便民举措,为群众办事增添便利,实现了政务公开与审批服务的融合共进,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2021 年累计发布微信公众号309条,头条号132条。
(五) 监督保障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者6 人,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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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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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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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3.2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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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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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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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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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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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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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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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76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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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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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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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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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 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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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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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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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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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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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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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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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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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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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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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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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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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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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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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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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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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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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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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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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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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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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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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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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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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问题
2021年,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政策解读的形式比较单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 改进情况
下步工作中,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及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围绕重要政策举措和重点数据指标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解读。市领导带头解读重要政策,分析发展形势和目标任务;,不断改进解读方式,推出AI主播解读、H5、动漫等新媒体产品,以海报、长图、短视频相结合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相关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和真实性,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 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未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 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从细节发力提高政务公开的亲民度。采取审批流程上墙公示、在办事窗口摆放办事指南、电子显示屏播放温馨提示等方式,加强办公场所信息公开。强化综合办事窗口,优化等待区、填表区、自助服务区等功能区域布局。配备帮代办服务人员6名,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材料预审、复印打印等暖心服务,切实提升群众服务满意度。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 2021年12 月 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