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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6/2024-00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来制作、获取并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政府信息数据。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的,请与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行政中心;邮编:276000;电话:0539-8387711;电子邮箱:hdqwgx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监督,加强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其他科室和部门协助提供公开信息,做到工作落实、责任到人。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制定了一系列专门文件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制度,严格区分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类别,以“主动公开”方式为主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了保密审查机制和相关公开程序,做到了需要公开的明确公开,需要保密的严格保密,从未发生泄密问题;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证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针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别,我局制定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在局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供河东区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分配的统一受理入口链接,同时指定1名分管领导作为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管理系统监管员,安排局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为系统管理员。对群众咨询做到了热情接待、认真受理、仔细核实、详细答复,能及时答复的当面答复,需要深入了解分析的留下群众联系方式第一时间答复,确保群众满意。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条。相较2021年度受理0条,2022年增加1条。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工作以来,我局做到了重要信息、重要法律法规的及时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做好重大工作事项及群众普遍关心事项的公开。对我局重大工作事项、重要文件、规章制度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及时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公开发布,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奖励资金、招开标等重要事项。在2022年抗击新冠疫情工作中,我局及时发布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文体场馆疫情防控指引,对行业预防控制措施、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等方面进行指导。同时,我局按照要求及时发布重要节假日安全出行指引、旅游市场黑名单等,让市民、游客及时了解市场动态。2.做好干部提拔任用和人事管理的公开。对于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均在局门户网站予以通知、公示;对于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通过公开招考、竞争上岗等公开方式产生,每一个环节都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3.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我局财务支出严格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执行,大笔经费开支必须列入年初总预算,及时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使三公经费做到公开透明。

(四)不断强化网络安全,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我局成立了日常网络安全值班小组,圆满完成2022年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国庆、党的二十大等多个重要保障期网络安全应急工作,对局政务网等进行服务器安全隐患检测及优化和安全服务器补漏洞;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强化责任部门的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网民以及媒体等社会监督的作用,采取设立投诉信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基本能够按照区政府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对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反馈跟踪工作不够重视,整改不够及时;科室人员调整之后,没有及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职责,导致有时信息更新不及时;科室负责人对信息公开发布的文字内容还存在把关不严。

(二)改进情况

明确工作职责,加大人员统筹调配,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骨干力量,组建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工作机制,每月定期公布各科室、各单位报送更新情况,扎实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同时,建立按照“三严三审”制严格把关信息发布内容,确保没有问题,不出差错,准确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照《关于印发2022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逐一对比,逐一落实本单位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更新管理,同时根据工作群相关工作安排,积极转发相关信息,按照上级要求更新本单位政务公开信息渠道,保持活跃度。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9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结合当前政务公开工作需要和社会大众信息接收渠道,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转变政务信息公开途径,除保持原有的对外发布渠道外,尝试政务公开与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等工作结合,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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