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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2/2023-0000063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2-01-29 发布日期: 2022-01-29
发布机构: 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
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进行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可与河东区林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9-57217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我中心根据规章制度要求及工作需要,建立了科学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安排专人通过“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会议公开、业务动态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维护。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信息4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中心未接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根据新《条例》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时调整设置相关栏目。按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省、市、区统一要求,调整优化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的发布程序,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公开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区林业发展中心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比较单一;三是网站管理相对薄弱,人员业务培训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利用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基础上,加强使用公告、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构建多样化公开渠道。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中心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公开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单位,各分管领导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抓好各类信息的把关审核、及时公开工作,形成公开合力。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1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答复并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创新探索“科技林长”模式,完善科技林长组织架构体系,建立科技林长团队,林长制工作相关信息10余篇分别被国家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市林业局网站发表;同时,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走进林业中心,讲解政策,发放宣传林业工作宣传材料,打造“阳光林业”。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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