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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15/2023-0000007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河东区商城管委会
河东区商城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进行查阅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建议,可与河东区商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293019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情况,结合我单位实际,主要依托“中国‧河东”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及时公布重要的工作信息,同时针对在“中国‧河东”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至今未发现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发挥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河东区商城管委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70余条,主类别为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工作总结、通知公告及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内容;在“临沂河东商城欢迎您”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新闻资讯、部门活动等信息9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河东区商城管委会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将受理机构地址、咨询受理时间、咨询电话、电子邮箱等均在河东区人民政府信息网上予以公布,方便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我单位2022年度不存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出的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依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制定了《河东区商城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河东区商城管理委员会上网信息审核和发布制度》等,坚持制度先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方面,我单位坚持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政策解读、工作总结、工作动态、重要会议、领导分工调整等信息,2022年度,河东区商城管委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共计41条;在微信公众平台“临沂河东商城欢迎您”及时跟进单位重大活动、重要工作,2022年度累计发布新闻资讯、部门活动等信息92条。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我单位严格按照《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全年未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布涉密文件和泄密的情况。同时,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积极参与、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我单位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尚有提升空间;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单位信息公开上报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力度,提高商城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二是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增强所属科室、单位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充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单位对照《关于印发2022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推进、协调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在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提高政策解读和政民互动水平、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落实等方面,积极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做好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6件,并按照程序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互动交流上,为扩大舆论影响,拓展传播空间和渠道,2021年6月份我单位开设“临沂河东商城欢迎您”微信公众号,2022年度累计发布新闻资讯、部门活动等信息92条,有效推动政务信息不断外延,促进了政民互动。在政务公开形式上,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我单位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代表和部分群众通过交流座谈方式,搭建起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促进了政务公开,加强了政民互动。下一步,沂河东区商城管委会将会继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政务公开,保质保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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