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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5/2023-0000004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临沂市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下载。如有疑问,可与临沂市河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9-293007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力度。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及时在区政府网站更新会议公开、决策公开、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60余条。二是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力度。今年至今我中心共公开2篇有关粮食政策的解读,分别是关于《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的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和储备法治建设的意见》的解读,帮助群众提高对政策文件的理解。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修改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单位政务信息主要依托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2022年,我中心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0余条。

(五)监督保障

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拟发布的信息由拟办科室核稿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办公室汇总逐条审查提出意见,报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定,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由专人统一在网站上发布。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质量也需进一步改进。二是信息公开后反馈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三是设立信息公共查阅的场所较少,信息覆盖面低,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作用,明确成员职责,建立信息公开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公开信息。三是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利用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来,同时运用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和方法,促进多方信息共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 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解读重要政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二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三是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与市民群众、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交流,切实做好粮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当好“粮食公开人”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 年度,未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全中心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二是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我中心通过山东省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发布粮食收购价格,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日常工作信息,提高群众对粮食收购价格的知晓率。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 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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