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8/2023-0000002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3-01-31 | 发布日期: | 2023-01-3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现发布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可与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9-838701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现将我中心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收集、梳理、审核、上传和发布。2022年,公开的信息共计100余条,公开种类包括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组织管理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保密制度。将保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确立了“保密工作无小事”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保密责任,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了保密文件管理人员。今年全中心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发生。认真落实“先审后发、编审分开”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审核和内容维护工作,多次对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内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坚决杜绝政治性表述错误、严重错别字、虚假信息和泄密事件发生,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 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积极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做好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依据部门职责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合理设置网站栏目。利用政务外网发布中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党建人士等信息,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我中心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强化监督保障为重点,紧密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监督保障制度。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和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条例法规学习,切实加深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进行综合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我中心政务公开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足,及时性不够;二是公开的内容简单,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2023年,我中心将按照《条例》和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业务人员及其他业务科室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和氛围,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
二是切实丰富公开内容提高质量。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中心高度重视《2022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文件要求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开展相关工作,狠抓责任落实。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内容及时更新;二是优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加强对原创内容的挖掘,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语言和方式,注重发布内容的权威性、准确性和亲和力,不断扩大传播面和覆盖面,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和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工作监督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梳理形成本单位工作台账。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重点任务落实。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中心未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