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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28/2023-0000004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河东区公路中心
河东区公路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公路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xxgknb.ht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河东区中心联系(电话:0539-8080967,电子邮箱:hdqgl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东区公路中心在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河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公路建设、养护、保护、安全应急、路网运行监测等业务工作和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项目建设、路域环境整治等重点内容,按照“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通过政府网站、公路行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及时全面介绍河东公路工作最新进展和成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和知情权,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中心在河东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8条,发布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年报各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建议提案办理情况8条,上级政策文件及解读4条,会议公开信息3条,机构及领导信息15条,工作信息3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中心2022年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中心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公路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河东区公路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责任科室密切配合推进,制定信息宣传工作制度,加强对发布信息的涉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中心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阵地,设置了新闻、公开、互动、专题等主菜单,以公开主菜单下的部门目录树为主,及时公开信息公开指南、法规文件及解读、会议、工作信息、机构信息等事项,2022年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具体职能、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各项内容进行了详细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提高办事效率。

(五)监督保障

2022年,中心政务公开明确日常工作由中心办公室负责,具体包括各项公开信息的编制和上传,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以及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等。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在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三周年之际,组织了各科室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和一系列宣传活动,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重视程度,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需要进一步提升,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相关政策解读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动态管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在制度层面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工作常态化,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具体业务水平。二是密切结合群众对公路行业的关切,及时公开和解读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路行业法规政策,通过图解、动漫等多种形式,提高解读质量,打造解读品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2年6月1日,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公开各项信息,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加强行业相关政策解读,及时转发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业政策法规和解读。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做法的宣传力度,总结提炼本单位在不同业务领域的政务公开相关做法,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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