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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17/2023-0000009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河东区审计局
河东区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要求,由河东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进行查询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可与河东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行政中心八楼;邮编:276034;电话:0539-838127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东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现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围绕审计发展和群众关切,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文件、审计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76条,其中发布审计报告2个。多篇被中国审计报、两办及省审计网站、临沂市审计局网站等媒体采用。被中国审计报社、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评为“审计通联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通联宣传先进集体”。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制定出台《临沂市河东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临沂市河东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备案制度》,强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等机制,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准确、安全有效。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上查阅本单位发布信息,同时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在审计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3)微信公众号:“临沂市河东区审计局”等政务新媒体。2022年累计发布微信公众号102条,头条号63条。

(五)监督保障

河东区审计局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定期对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进行监督,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进一步推动审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能在局办公室,明确一名办公室人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专员,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2022年,共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与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顺畅,信息共享效率低;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多依赖全区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本单位自行组织相关培训学习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共享效率;二是充分利用周五全局集中学习,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宣传培训,提高全局整体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及时解说上级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对上级要求公开内容按要求公开。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都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权力制约”“新旧动能转换”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积极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我单位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创新工作宣传形式,以政务公开推动各项中心工作。采用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和主要负责人解读等多种形式,对制定的政策文件及时做好相关解读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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