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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06/2023-0000022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河东区民政局
河东区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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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的通知》要求,由河东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报告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进行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可与河东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9-838251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通过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其中工作动态28件、会议公开2件、养老领域12件、社会救助120件、社会组织3件、机构职能9件、双随机一公开4件。新媒体公开209件。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认真梳理职能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格落实定期公开制度,如在册低保低边对象名单、特困人员名单、临时救助名单及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情况等均每月发布;二是建立健全应急发布机制。疫情期间倡导文明祭扫,不扎堆、不聚集;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对其他政府管理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按目录、按要求公开制度,如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公示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河东区民政局认真做好依申请答复工作,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较2021年增加2条。每份答复书中均告知民政政策和相关数据,2件均已公开,并在规定时间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了网站公开栏,丰富了公开类别,优化了公开内容,满足了各种不同受众的需求,体现出民政特色。二是持续优化依申请办理机制,通过平台实现办理流程痕迹化管理,资料存档更加有效,信息共享更加方便,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及时优化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单位的工作责任,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我局认真对待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切实整改到位;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通过问卷评议、网上评议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了解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2022年,我局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还有欠缺,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信息公开常态化意识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加大信息公开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养老、救助等内容,加强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理解。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民政工作最新动态。二是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一是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制定政府信息制作、审核、发布、查询、管理等工作制度,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加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优化建设。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3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本单位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除政府网站外新增微信公众号(临沂河东民政)作为宣传平台,积极宣传各类民政政策、热点信息。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到202212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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