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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tyjrswj/2023-0000007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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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xxgknb.ht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539-8393081,电子邮箱:hdqtyjr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度,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公开办公会议6次,做好重点工作情况公开,及时公开工作概况、规划计划、稳岗就业专项活动等信息102条。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现有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向社会公开。重点对涉及科学民主决策、行政许可、执法和收费事项的公开,突出围绕“权、钱、人”等重点事项的公开。按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凡纳入信息公开目录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按照相关要求,将主动公开信息,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能、优抚安置等项目进行了公开,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廉政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机关内部事务也要向群众公开,接受机关内部全体职工的监督。全年共公开10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河东区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栏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定期维护更新。借助微信公众号平台,实现政府信息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管理利用等方面的创新,在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便利政务信息查阅。

(五)监督保障。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全局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同时,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室、所,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通过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制度,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内容上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当前以网站发布为主,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开涉及较少;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提升信息公开及时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对于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严格履行公开审批程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同时,我局将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公开政府信息,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及时更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的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满足退役军人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到计划缜密、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落实到位,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促进了退役军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答复政协提案1件。按照程序和要求圆满完成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提案的答复已在网站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把信息公开制度落到实处。对现有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都向社会公开。重点对涉及科学民主决策、行政许可、执法和收费事项的公开,突出围绕“权、钱、人”等重点事项的公开。按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凡纳入信息公开目录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按照相关要求,将主动公开信息,包括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能、优抚安置等项目进行了公开,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廉政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机关内部事务也要向群众公开,接受机关内部全体职工的监督。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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