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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17/2023-0000004 公开目录: 部门年报
成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河东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河东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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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xxgknb.ht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838216,电子邮箱:hdqzxqyglfwzx@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7条,其中部门快讯1条,部门指南1条,部门计划1条,财政信息4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法规文件3条,政策解读3条,会议公开5条,工作信息35条,机构信息2条,相关职责3条,内设机构3条,领导信息2条,专题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 件,与往年相比无数量变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工作。加强信息采编和审核,所发布信息从撰稿人到审核人到信息发布层层把关,保障政府信息能够透明、及时、有效的公开。积极贯彻政务公开理念,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双举措,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机构信息,及时更新单位机构信息、相关职责、内设机构等,提高群众对单位的知晓度,实现服务到位、监督到位;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宣传业务动态,建立工作信息及时发布机制,不定时更新工作动态,方便群众及时获取相关业务知识。

(五)监督保障

2022年,严格把关公开内容,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职配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及时按照公开要求更新完善平台内容,并且组织具体工作人员积极学习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积极向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汲取经验,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把政务工作当作工作任务,忽略了公开效果的真正意义;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明确相关人员在政务公开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二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抓好政务公开的关键环节,强化公开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务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6月1日,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本单位认真分析,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有关要求具体细化落实。2022年,本单位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发布法规文件3条,政策解读3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受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办理结果及时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机构信息2条,相关职责3条,内设机构3条,领导信息2条,专题信息3条。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2022年度,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办复率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办理结果情况均在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贯彻政务公开理念,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双举措,积极推进企业服务。线上利用政府网站公开宣传涉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文件、政策解读等;线下通过实地走访向企业发放《2022年惠企政策》,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线上利用政府网站公开建议提案答复,做好业务开展情况解释;线下开展全区集聚区改造提升考察调研,对全区产业集聚区进行考察督导,与企业面对面沟通,了解企业近期发展状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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