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dsjj/2023-0000006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3-01-30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大数据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 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上级文件要求,发布河东区大数据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河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dong.gov.cn/gk/zfxxgk/xxgknb.htm)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东区大数据局联系(电话:0539-8382876,电子邮箱:hdqdsj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河东区大数据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各项任务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现将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今年以来,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1条。其中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我局的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分工、内设机构职责,直属机构职责进行调整,共公开相关信息4条。(其中机构信息1条、相关职责1条、内设机构1条、领导信息1条);法规文件2条(其中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会议公开12条;决策公开1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4条;工作动态1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方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重要信息须局分管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另一方面,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贯彻“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同时对新进及新调整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丰富政务信息内容,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方便企业群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认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各项工作,切实保障民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大数据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设专人负责本科室所承担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到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秉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统计工作,聚焦“3+1”理论武装、政策解读等主责主业,2022年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部门文件、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数据解读等41条。
三是健全公开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安排,建立完善《河东区大数据局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考核、保密审查、舆情回应、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政务“五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文件通知、会议举办、业务开展、经费支出等决策和执行层面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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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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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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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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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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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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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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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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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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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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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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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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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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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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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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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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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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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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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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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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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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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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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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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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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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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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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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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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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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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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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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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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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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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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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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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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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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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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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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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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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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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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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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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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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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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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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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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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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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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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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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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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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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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区大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数量有待提升,内容不够详实,形式不够丰富;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作风,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高效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立足自身职能,注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局认真分析,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经统计,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信息41篇。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解说上级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对上级要求公开内容按要求公开,圆满完成上级下发的公开任务。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区大数据局2022年共办理政协提案2件,人大提案0件,办复率100%。
我局于2022年1月份收到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1号《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智慧城市的建议》,我局进行认真学习和研究,于2022年9月1日答复完毕。
我局于2022年1月份收到区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2号《搭建大数据构建新型智慧城市》,我局进行认真学习和研究,于2022年9月1日答复完毕。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方位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保障,把责任落实作为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重要保障,推动形成横向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工作落实,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等;构建了“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局办公室统筹、业务科室、单位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二是制定办理流程,明确办理程序,切实提升办理水平。制定《河东区大数据局依申请公开办理单》《办理流程图》,明确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重要环节的要求,实现信息公开闭环办理。制定下发答复模板,为科室、单位依法依规答复提供有效参考。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科室、单位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以督促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督办程序,落实全流程督查“闭环管理”。建立依申请事项台账,制定调度周期,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依申请工作落实落细,按时保质完成依申请答复。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