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18/2022-0000011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统计局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河东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 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河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edong.gov.cn/)进行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可与河东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9-2932267。
一、总体情况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
通过“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会议公开、权责清单、行政处罚、重点领域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维护。
(二)依申请公开
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把强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纳入统计工作总体部署。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坚持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统计数据、统计分析,定期更新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及时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及相关信息,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0余条。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强化监督保障为重点,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监督保障制度。同时,加强外部监督制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综合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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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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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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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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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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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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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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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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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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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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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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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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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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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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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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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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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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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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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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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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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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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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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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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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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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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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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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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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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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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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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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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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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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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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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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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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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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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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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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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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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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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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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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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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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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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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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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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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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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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努力,主要表现在内容简单、形式单一、时效性不够的现象。
(二)改进情况
接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建设开放型政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提高认识,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能够做到准确、全面、及时、有效,重视关系公众切身利益、关系政府依法行政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对具体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专职化的工作队伍,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河东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局认真分析,切实做好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统计月报及数据分析、统计年报,将有关要求细化落实到具体业务科室、单位。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本着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参与、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服务群众的原则,我局及时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统计数据并进行数据解读,及时更新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率。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