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8/2021-0000009 | 公开目录: | 部门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财政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此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河东区财政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各项文件精神,紧贴政府中心工作,始终围绕群众关切的问题,创新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机制,丰富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权利,有效发挥了信息公开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作用。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保密人员工作守则》等相关工作制度,周一例会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学习培训,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政务信息的新动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2 |
59049.4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负责信息公开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河东区财政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