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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smrx12345/2018-0000020 公开目录: 河东区执行的全国政府性基金
成文日期: 2017-07-07 发布日期: 2017-07-07
发布机构: 河东区smrx
关于公布2017年河东区政府性基金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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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年河东区政府性基金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临沂汤泉旅游度假区、临空经济区(河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乱收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等文件要求,现对我区《2017年河东区政府性基金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目录》为目前我区执行的国家批准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共6项。凡未列入《目录》而以政府性基金名义征收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二、《目录》中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截止201771,对《目录》中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凡国家有减免优惠政策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三、各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使用财政票据,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法征收。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应当按照《预算法》、《价格法》、《财政违反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2017年河东区政府性基金目录


河东区财政局 河东区物价局

201777







河东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777日印



2017年河东区政府性基金目录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1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11]2号,财综函[2011]33号,财办综[2011]111号,鲁政发[2011]20号,财税函[2016]291号,财税[2016]12号,鲁政办发字[2017]83号

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585号,财综函[2002]3号

3

教育费附加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教育法》,国务院令60号,国发[1986]50号,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号,财税[2016]12号

4

地方教育附加

缴入地方国库

《教育法》,财综[2001]58号,财综函[2003]2号、9号、10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8号,财综[2004]73号,财综函[2005]33号,财综[2006]2号、61号,财综函[2006]9号,财综函[2007]45号,财综函[2008]7号,财综函[2010]2号、3号、7号、8、11号、71号、72号、73号、75号、76号、78号、79号、80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57号,鲁政字[2010]307号,

财税[2016]12号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缴入地方国库

《残疾人保障法》,财综字[1995]5号、财综[2001]16号,鲁政办发[2004]5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财税[2017]18号

6

森林植被恢复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森林法》,财综[2002]73号

注:政府性基金全部为中央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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