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dq/2018-0000021 | 公开目录: | 清单发布 |
成文日期: | 2018-11-23 | 发布日期: | 2018-11-23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 |
河东区发改局投资核准事项清单
序号 |
办理事项名称 |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 |
环节和流程 |
申请材料及数量 |
承诺完成时限 |
办理成本 |
是否为“全区“通办事项 |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
备注 |
1 |
非跨县河流项目核准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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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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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
|||||||||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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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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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非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核准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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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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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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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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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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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级房地产项目核准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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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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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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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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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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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级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核准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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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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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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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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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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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级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核准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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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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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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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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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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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县级城建项目核准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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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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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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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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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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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商投资的非跨县河流项目核准 |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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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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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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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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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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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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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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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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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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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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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外商投资的非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核准 |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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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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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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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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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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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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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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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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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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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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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外商投资的县级房地产项目核准 |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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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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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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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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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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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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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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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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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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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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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外商投资的县级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核准 |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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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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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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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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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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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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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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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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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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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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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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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外商投资的县级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核准 |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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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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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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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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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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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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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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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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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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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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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外商投资的其他县级城建项目核准(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
1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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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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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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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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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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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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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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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
|||||||||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纸质) |
|||||||||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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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