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东区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简体 | 繁体
索 引 号: hdq/2018-0000021 公开目录: 清单发布
成文日期: 2018-11-23 发布日期: 2018-11-23
发布机构: 河东区
河东区发改局投资核准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8-11-23 点击次数:
【文字大小:

 

河东区发改局投资核准事项清单

 

序号

办理事项名称

对应的行政权力事项

环节和流程

申请材料及数量

承诺完成时限

办理成本

是否为“全区“通办事项

是否为受委托办理事项

备注

1

非跨县河流项目核准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县级发改部门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项目情况向相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电话征求意见,作出审批意见;
4.决定书送达:由县级发改部门出具核准文件。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1个工作日

0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2

非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核准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县级发改部门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项目情况向相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电话征求意见,作出审批意见;
4.决定书送达:由县级发改部门出具核准文件。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1个工作日

0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3

县级房地产项目核准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县级发改部门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项目情况向相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电话征求意见,作出审批意见;
4.决定书送达:由县级发改部门出具核准文件。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1个工作日

0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4

县级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核准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县级发改部门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项目情况向相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电话征求意见,作出审批意见;
4.决定书送达:由县级发改部门出具核准文件。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1个工作日

0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5

县级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核准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县级发改部门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项目情况向相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电话征求意见,作出审批意见;
4.决定书送达:由县级发改部门出具核准文件。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1个工作日

0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6

其他县级城建项目核准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县级发改部门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项目情况向相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电话征求意见,作出审批意见;
4.决定书送达:由县级发改部门出具核准文件。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1个工作日

0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7

外商投资的非跨县河流项目核准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县级发改部门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项目情况向相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电话征求意见,作出审批意见;
4.决定书送达:由县级发改部门出具核准文件。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1个工作日

0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纸质)

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纸质)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

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纸质)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8

外商投资的非跨县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核准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县级发改部门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项目情况向相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电话征求意见,作出审批意见;
4.决定书送达:由县级发改部门出具核准文件。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1个工作日

0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纸质)

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纸质)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

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纸质)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9

外商投资的县级房地产项目核准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县级发改部门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项目情况向相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电话征求意见,作出审批意见;
4.决定书送达:由县级发改部门出具核准文件。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1个工作日

0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纸质)

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纸质)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

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纸质)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10

外商投资的县级城镇污水处理项目核准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县级发改部门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项目情况向相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电话征求意见,作出审批意见;
4.决定书送达:由县级发改部门出具核准文件。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1个工作日

0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纸质)

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纸质)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

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纸质)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11

外商投资的县级生活垃圾处理项目核准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县级发改部门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项目情况向相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电话征求意见,作出审批意见;
4.决定书送达:由县级发改部门出具核准文件。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1个工作日

0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纸质)

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纸质)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

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纸质)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12

外商投资的其他县级城建项目核准(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受理:申报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
3.审核:县级发改部门审核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将项目情况向相关业务科室及分管领导电话征求意见,作出审批意见;
4.决定书送达:由县级发改部门出具核准文件。

项目单位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纸质)

1个工作日

0


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纸质)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纸质)

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1份,纸质)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纸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纸质)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原件1份,纸质)

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原件1份,纸质)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纸质)

按规定符合要求的项目, 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原件1份,纸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提供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原件1份,纸质)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