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1-0000005 | 公开目录: | 执法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经审查,临沂市河东区滨河之春艺术团成立登记手续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准予通过,特此公告。
名称:临沂市河东区滨河之春艺术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71312MJE808741M
住址: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临沂市东方建筑有限公司沿街楼。
法定代表人:郁友彩
开办资金:壹拾万元
业务主管单位:临沂市河东区文化和旅游局
业务范围:送戏下乡公益活动。
证书有效期:2021年01月07日-2025年01月06日。
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