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0-0000728 | 公开目录: | 执法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临东审服撤字〔2020〕第2号
临沂市河东区胜鑫建筑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因刘振松(身份证号372801xxxxxxxx5117)向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2019年1月24日临沂市河东区胜鑫建筑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材料中“刘振松”签名非其本人所签。根据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2020)鲁1312行初10号行政判决书,我局决定撤销2019年1月24日临沂市河东区胜鑫建筑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如对本决定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通知后60日内向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