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1-0000057 | 公开目录: | 执法结果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物发行单位不再具备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现对以下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予以撤销,现予以公示。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3月11日
许可日 |
许可证号 |
单位名称 |
法人(主要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经营地址 |
2021.3.8 |
379Q03255 |
河东区玲玲图书经销店 |
蔡玲玲 |
445222********1826 |
13268116895 |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汤头街道西北村御汤街中学对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