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207/2025-0000037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5-02-18 | 发布日期: | 2025-02-1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办理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3.《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4.《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5.《机关团体建设楼堂管所管理条例》
6.《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7.《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8.《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
9.《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
10.《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符合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
5.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6.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申请材料
1.项目主管部门或单位提交的申请审批的文件(项目建议书申请) 纸质版原件1件
2.项目建议书文本 纸质版原件1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发证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受理窗口)
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与启航路交汇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窗口A01-A14
办理地址
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与启航路交汇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窗口A01-A14
咨询电话
0539-882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