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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207/2024-0000244 公开目录: 服务指南
成文日期: 2024-11-12 发布日期: 2024-11-12
发布机构: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11-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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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年3月建设部令第139号)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国务院令第101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能力行为或法人资格;

2.在本行政许可范围内,申请条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

1.河东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纸质材料3份

2.建设或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定的建筑垃圾委托清运合同书(复印件1份,纸质);纸质材料3份
3.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河东区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登记证》(复印件1份,纸质);纸质材料3份

4、建筑垃圾消纳协议(原件1份,纸质)纸质材料3份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发证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窗口

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与启航路交汇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A104

办理地址

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与启航路交汇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A104

咨询电话

0539-8822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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