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5/2024-0000028 | 公开目录: | 执法清单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科技局 |
执法主体:河东区科学技术局
执法职责:
对骗取科技成果奖励、提供虚假检测结果或者评估证明、侵占科技成果行为的处罚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处罚
执法依据:《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等科技法律法规规章。
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执行
办理时限: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监督电话:0539-838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