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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0131/2023-0000174 公开目录: 执法清单
成文日期: 2021-02-12 发布日期: 2021-02-12
发布机构: 河东生态环境分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河东分局2021年行政执法清单
发布时间:2021-02-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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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监察中队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污染源日常监管,按照执法清单制度开展日常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后督察;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调查、处理和移送移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各种检查、督查等工作。

监察大队综合科工作职责:负责拟制大队年度工作计划等综合性材料;负责维护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报送双随机月报、年报;负责监察大队所有信访收、发及统计工作;负责山东省企业环境违法违规处罚信息系统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录入、更新工作;负责河东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负责河东区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巡查情况周报工作;负责大队其他日常文件材料的汇总上报。

二、执法权限

依法对工业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执法依据

序号

事项概述(10字以内)

事项类别

实施依据

主要内容

服务对象

是否收费及标准

服务期限

提供方式

开展成效

1

环境现场监督检查

行政辅助

《关于调整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临编[2008]7号)

负责全区污染源随机抽查,任务派发、抽查实施情况监督;对重点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情况开展随机抽查。负责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

企业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2

组织重大环保专项行动

行政辅助

《关于调整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临编[2008]7号)

负责重大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参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

企业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3

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工作

行政辅助

《关于调整临沂市环境监察支队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临编[2008]7号)

负责全区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调解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批办的环境信访案件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其他组织

长期

直接提供

有效开展

四、执法程序

 

五、监督途径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一)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1

2、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467

(二)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受理条件

1、投诉举报方式、途径

举报电话:0539—7117569

2、受理条件

举报人需提供被举报人的准确名称、地址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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