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3-0000075 | 公开目录: | 执法清单 |
成文日期: | 2023-05-25 | 发布日期: | 2023-05-25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一、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严重失当的处罚
(一)范围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2、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3、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4、用人单位是否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
5、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
6、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7、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8、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
9、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10、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11、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
(二)法定依据
《劳动法》第89条、第98条;《劳动合同法》第80条、第81条、第83条、第84条、第89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4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3条
(三)受理机构
河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违法违规行为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严重失当,违反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五)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
(六)办理程序
详见附件1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1、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
(2)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467号
2、投诉举报方式、途径、受理条件
(1)投诉举报方式、途径
举报电话:0539-8381270
(2)受理条件
举报人需提供举报人的准确名称、地址等信息。
二、对用人单位涉嫌非法使用童工的处罚
(一)范围
1、用人单位是否妥善保存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
2、单位或个人是否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3、职业中介机构是否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4、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是否为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5、用人单位是否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童工
6、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童工情形
7、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情形
8、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是否使用童工
(二)法定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6条、第7条、第8条、第9条
(三)受理机构
河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违法违规行为
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
(五)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
(六)办理程序
详见附件1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1、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
(2)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467号
2、投诉举报方式、途径、受理条件
(1)投诉举报方式、途径
举报电话:0539-8381270
(2)受理条件
举报人需提供举报人的准确名称、地址等信息。
三、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处罚
(1)范围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产假不满法定天数;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2)法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3条;《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女职工劳动特殊保护规定》第6条第2款、第7条、第9条第1款、第13条、
(3)受理机构
河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4)违法违规行为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5)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
(六)办理程序
详见附件1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1、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
(2)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467号
2、投诉举报方式、途径、受理条件
(1)投诉举报方式、途径
举报电话:0539-8381270
(2)受理条件
举报人需提供举报人的准确名称、地址等信息。
四、对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相关规定的处罚
(一)范围
1、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2、用人单位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赔偿金
(二)法定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85条、第87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4条
(三)受理机构
河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违法违规行为
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相关规定
(五)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
详见附件1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1、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
(2)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467号
2、投诉举报方式、途径、受理条件
(1)投诉举报方式、途径
举报电话:0539-8381270
(2)受理条件
举报人需提供举报人的准确名称、地址等信息。
5、对用人单位违反关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处罚
(一)范围
1、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是否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后按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或者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3、缴费单位是否存在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情形
4、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
5、缴费单位是否按规定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二)法定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84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7条、第23条;《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14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第1款
(三)受理机构
河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违法违规行为
用人单位违反关于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
(五)处罚种类
责令改正
(六)办理程序
详见附件1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1、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
部门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
(2)行政诉讼
部门名称: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部门地址: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大街467号
2、投诉举报方式、途径、受理条件
(1)投诉举报方式、途径
举报电话:0539-8381270
(2)受理条件
举报人需提供举报人的准确名称、地址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