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0109/2022-0000363 | 公开目录: | 执法清单 |
成文日期: | 2022-12-09 | 发布日期: | 2022-12-17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人社局 |
河东区人社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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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检查方式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劳动保障监察 |
规章制度 |
现场检查 |
《劳动法》第89条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劳动合同法》第80条 |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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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 |
现场检查 |
《劳动合同法》第81条 |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载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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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81条 |
用人单位是否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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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83条 |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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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1款 |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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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2款 |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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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3款 |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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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89条 |
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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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98条; |
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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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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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3条 |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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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 |
现场检查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8条 |
用人单位是否妥善保存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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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7条 |
单位或个人是否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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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7条 |
职业中介机构是否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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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9条 |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是否为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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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6条 |
用人单位是否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童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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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6条 |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童工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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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6条 |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后逾期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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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9条 |
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是否使用童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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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 |
现场检查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3条、《女职工劳动特殊保护规定》第6条第2款、第7条、第9条第1款、第13条、 |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产假不满法定天数;安排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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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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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 |
现场检查 |
《劳动合同法》第85条、 |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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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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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82、87条、 |
用人单位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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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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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
现场检查 |
《社会保险法》第84条 |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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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3条 |
缴费单位是否在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后按规定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变更登记或者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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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14条 |
缴费单位是否存在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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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第1款 |
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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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7条 |
缴费单位是否按规定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