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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3-0000608 公开目录: 新闻发布会和媒体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8-03 发布日期: 2023-08-03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媒体解读:《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3-08-0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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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融媒讯 近日,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对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发生的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当相邻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并对我区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预案》开展区级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或区委、区政府决定的突发应急救助事项,根据需要可参照《预案》开展区级应急救助工作。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区应急管理局提出建议,按照启动响应的审批程序决定终止响应。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相关规定,协同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资金、队伍、物资、通信、电力、交通运输和医疗卫生等保障工作,保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所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适时组织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核查,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在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因迟报、谎报、瞒报自然灾害重要情况或在灾害救助工作中有不当行为,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或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延伸阅读:

对4个方面内容进行完善

《预案》操作性更强、内容更全面

《预案》总共分9个章节,主要对4个方面内容进行了完善。

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和主要任务。预该案定位于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着眼于应对处置各类自然灾害,也涵盖了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导致的灾害救助等方面内容。按照机构改革后区有关部门的职责职能,强化了区有关部门(单位)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全过程的救助措施,体现了灾前充分防范、灾中高效应对、灾后有序有力救助的工作要求。

二是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进一步强化灾害防范救援救灾救助“一体化”的工作原则,加强了救灾救助工作与灾害防范和抢险救援两个阶段的工作衔接,“灾害救助准备”部分提出“发出预警预报”“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派出工作组”“发布预警信息”等5项救助准备措施,细化了重大灾害风险防范的要求和措施。

三是优化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根据自然灾害形势和当前救灾救助工作任务,结合我区近年灾情形势的特点和省、市预案的响应条件,新修订的预案对四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死亡或可能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生活困难人数)进行了优化调整;增加了“对灾害发生在敏感时期、敏感地区或经济欠发达、救助能力比较薄弱的地区,或灾害对当地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社会关注度较高,或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作出批示的,可据实调整响应启动标准”等内容,体现了“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原则要求,既与《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序衔接,又与《河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各灾种专项预案有机结合,为形成相对完备的预案体系奠定了基础。

四是健全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和措施。根据我区机构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对照省有关部门(单位)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职能,在新修订的预案中优化调整了区有关部门(单位)在灾害救助过程中的职责任务,对需要强化的职责职能和工作短板进行了明确,增加了建立健全救灾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和救灾救助信息化建设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完善了各部门、各层级、各阶段的应对措施和工作职责,增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

为什么要起草新的《预案》?

原《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于2017年9月18日印发,在灾害救助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但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特别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进行了再造重塑,承担区减灾委办公室职能的部门由区民政局调整为区应急局,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在救灾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这个文件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

2022年12月19日,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2月份,对《临沂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征求意见。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专门力量,结合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组织起草了《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4月20日向《预案》涉及的区直部门(单位)和镇街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一致同意后,形成送审稿。

河东融媒记者:杨璐瑶

媒体来源:河东首发APP

撰稿人:河东区应急局减灾救灾科科长杨宝菊

政策咨询电话:0539-8382321


报道链接:https://iapp.lyhedong.com/share/YS0xOTEtMjc1MjExMzk.html?cversion=2.0.0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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