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4-0000155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4-03-07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区政府网站: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河东区自然资源局吴永学同志做客在线访谈。吴局长,欢迎您!
吴永学:主持人好,大家好!很高兴能通过在线访谈这个平台和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首先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区自然资源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区政府网站:好的,感谢吴局长。3月6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河东区2024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请问这个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吴永学:低效用地再开发是发展的必由之路,城镇是重要载体。上级政府非常重视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相继出台《关于加快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度单宗面低效用地再开发任务的通知》、《临沂市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出低效用地再开发指导思想、工作要求、发展目标等要求,区委区政府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河东具体现状,经过合法性审查和征求意见,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印发。
区政府网站:吴局长,《实施方案》将实现哪些目标任务?
吴永学:《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4年全区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总面积不低于500亩。按照《临沂市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连片整治腾退的面积,不计入低效用地再开发500亩任务 。
区政府网站:吴局长,《实施方案》盘活范围有哪些?
吴永学:1.再开发宗地应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属于存量建设用地,包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且有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
2.镇街、经济开发区制定低效用地再开发清单(以下简称年度再开发清单)总面积,原则上应控制在年度任务总面积的1.2-1.5 倍,未纳入年度清单的土地,不计入年度任务完成数。
3.年度再开发清单经审核备案后,原则上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在年中调整一次,调整面积不高于调整前年度再开发清单总面积的30%。
区政府网站:吴局长,《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吴永学:这个《实施方案》的出台,在政策上给明确指引,确定了盘活利用的实施范围及相关标准,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步骤,要求各镇街合理确定低效用地再开发总面积,积极促进项目落地,提高河东区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要素支撑。
区政府网站:吴局长,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此次采访,衷心祝愿全区自然资源工作越来越好!
吴永学:谢谢主持人,再次感谢社会各界朋友对全区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解读单位、解读人:河东区自然资源局 吴永学
咨询电话:0539-8081568
咨询地址:河东区凤凰大街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