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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4-0000126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5-21 发布日期: 2022-05-21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政策评价:《河东区建筑垃圾“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2-05-2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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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建筑垃圾的管理,2022年5月20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河东区建筑垃圾“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办法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对我区建筑垃圾的源头收集、中段运输及末端处置进行规范。《办法》的制定出台,为我区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评估目的此《办法》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以来已近1年,根据《河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临东政发〔2021]2号)有关规定要求,现需要对《办法》的实施情况开展后评估工作4

通过评估分析问题所在,能够为后续《办法》的实施提供可靠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本次评估的目的为以下三点:

(一)以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完善性以及绩效性为评估内容,对《办法》进行分析和评价;

(二)评估《办法》相关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是否与其他法律、法规存在冲突,为《办法》的今后修改完善或废止提供依据;

(三)通过评估总结《办法》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对《办法》提出科学、全面的修改完善建议。

二、评估工作概况

(一)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办法》的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内容依据等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冲突。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办法》的政策、措施是否具有必要性、可行性、适当性,是否保障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适应。3.协调性评估。主要评估《办法》与其他相关文件和政策的内容与精神是否冲突,制度之间是否相互衔接、协调。

4.操作性评估。主要评估《办法》规定的举措是否具有可行性,能否有效解决具体问题,管理措施是否高效、便民,程序是否正当、简便、易行。

5.完善性评估。主要评估《办法》设定的制度是否完备,配套制度是否健全。

6.绩效性评估。主要评估《办法》的实施情况;政策是否得到普遍遵循和贯彻落实,是否实现预期目的;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分析,社会公众反映情况等。

(二)评估方法

为了保证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此次评估工作综合运用以下评估方法:

1.实地考察。

第一步:了解《办法》的施行状况。委托中介机构到《办法》涉及的国有企业、相关工地和施工、处置公司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办法》的具体工作流程和实施状况,并征求意见。

第二步:为了全面了解《办法》的实施情况,评估小组针对相关部门及工地各方展开调研,通过收集工地各方相关人员对《办法》施行以来的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他影响因素的意见建议,为其修改、完善提供有益借鉴。了解监管部门在《办法》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不足,从而进一步完善《办法》的落实工作。

2.召开座谈会。

为了全面了解《办法》的实施情况,评估小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国有企业、相关工地和施工、处置公司在《办法》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建议,以及改善方法。

3.相关法律比较分析。

将《办法》与国家、省、市、县(区)和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比较,深入分析《办法》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协调性等。同时与《办法》类似的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小组也将收集同级其它区域的决策文件,进行横向比较,汲取其先进经验。

(三)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范围为区城发集团、2023年新开工土方及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末端处置企业。

(四)评估步骤及时间安排

评估工作从2023年6月上旬开始到2023年9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1.评估准备阶段(6月上旬-7月上旬)

(1)成立评估工作小组

评估小组成员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筑垃圾负责人以及业务科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研究全流程过程中相关资料。

相关工作人员研究制定相关调查资料,拟订报告编制流程。

2.评估实施阶段(7月中旬-8月下旬)

(1)实地考察调研受委托评估机构将按照评估方法中所设定的调研对象,展开调研工作,对全区建筑垃圾的核准、运输和处置执行情况进行核实。

(2)召开座谈会

为了广泛的收集对报告的修改意见,评估小组拟召开座谈会参会人员包括区城发集团相关领导、2023年新开工土方及拆迁工地建设施工方、建筑垃圾末端处置企业负责人。

3、形成评估报告阶段(9月)

(1)编制评估材料

汇总前期调整事项征求及调研成果,查阅相关资料,编制后评估报告,并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初审。

(2)修改完善评估报告

审核结束后,形成最终评估成果后,报送河东区人民政府并完成评估。

三、评估结果

在经过为期3个月的评估工作之后,现将《办法》的评估结果呈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合法性评估

近年来,国家关于建筑垃圾监管方面的法律规范不断发展与完善,逐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配套的法律规范体系。

河东区政府通过制定《办法》对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监管做出细化规定,所规定之内容没有违反上位法,制定过程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办法》的主要条款不存在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明显冲突之处,亦不存在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设定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的条款。因此,《办法》符合合法性评估的要求。

(二)合理性评估

合理性是指评估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确立的主要制度是否合理,考察制定目的在实践中是否得到了实现,合理性是立法后评估的关键标准。《办法》主要规定区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区城发集团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中的职责权限,符合“源头治理、轻量减量”的原则。同时,《办法》中设置的条款也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具体的条款设置上是合理的,在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的权利和责任相当,国企的权利和义务适应,行政管理措施必要,可行且适当,可以作为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的有效约束机制。

(三)协调性评估

后评估的协调性,主要对是否与上位法重复、制度上相对于上位法有无补充或者创制性规定、制度之间是否相互衔接等问题进行考察。《办法》是河东区政府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上位法,而进行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既遵循上位法之规定,又根据河东区的实际需要,对一些法律制度等进行必要的创新与衔接。同时,《办法》在借鉴其他地方制定经验基础上,突出体现了河东本地的实际需要,重在解决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与其他文件相协调,并不存在明显抵触之情形。因此,《办法》符合协调性有关要求,体现了法制统一性。

(四)可操作性评估

《办法》通过前期实地调研、座谈会的意见征询及核实,从结果反馈来看,区城发集团及新开工工地建设施工单位认为该办法的可操作较好。此外,《办法》明确规定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权限,明确规定建筑垃圾的申报、运输、处置和工地现场管理内容,这是切合河东区实际需要的有效举措,能够有效地解决建筑垃圾乱倾乱倒、扬尘防治等问题,提升了河东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水平。《办法》中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层次分明,不存在表述模糊不清之处,易于执行。因此,《办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五)完善性标准

《办法》在标题、结构和文字表述方面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要求,因《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涉及内容较复杂,发文中对相关内容及流程进行了简化描述,内容详略有当,核心内容表述清晰、完整,在前期征求意见与后续实施中都有利于监管部门和建设施工、处置企业的理解,从而畅通了政策推行的过程。

如前述,《办法》合法性充分,其内容符合上位法规政策规定,与上级文件之间衔接充分,所规定的内容完备且不存在内部矛盾冲突,也结合河东区的实际情况现状做了进一步细化调整,有效地促进了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开展。总体观之,《办法》施行后配置了一系列考核文件等配套措施,较为完善。

(六)绩效性标准

《办法》已于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现已实施近1年,河东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升及规范初见效果。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建设施工、处置企业均知晓并能自觉执行《办法》;对《办法》实施后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满意度较高。总体上看,自《办法》实施以来,已经实现了阶段性目标,实施效果较好。

四、《办法》实施后的主要绩效

2022年5月《办法》实施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省市城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改革破题破局,以创新赋能赋势,河东区城管局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受到了国家及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认可,承担全省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现场会的现场观摩,并入选《全省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现场会典型材料汇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的全省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培训班上,我区建筑垃圾管理被作为建筑垃圾类唯一案例进行专题经验交流分享。入选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管理领域典型工作经验做法(第一批)的通知》,河东区城管局饰装修垃圾分类处置新路径再次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D

(一)装饰装修垃圾方面。通过深入调研,开展源头分类试点,从“细”处狠下功夫,突出精准分类,按照装饰装修流程、用途和材质,将装饰装修垃圾分为直接回收利用类、再利用类和危废类3大类,在此基础上又细分为废纸箱、废金属、废塑料、废木块、混凝土块、砖石、废保温材料、废石膏及其他物品9小类。强化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向群众发放19000余封《致全区居民的一封信》,介绍装修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和注意事项,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装修垃圾分类。规范管理,建立装修垃圾分类体系,引导物业与业主签订装修垃圾分类投放协议,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建筑垃圾中转站,做好装修垃圾的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指导运输企业与物业签订协议,根据小区垃圾产生总量,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纳入在线监控系统。装修垃圾全部由政府授权特许经营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建立物业和企业之间合作共赢的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实现市场化运作、低标准运行,形成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闭环体系。定期召开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议,出台并严格落实《河东区装饰装修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全区装饰装修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文件。开通装修垃圾智能化管理平台,物业、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通过装修垃圾微信小程序实现网预约,运输企业接单后上门服务,目前已完成48处小区和商业综合体的设置。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提升、逐步推广,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拆迁垃圾源头治理方面。规范处置流程,实现全过程管理,制定拆迁计划,确定拆迁地块,根据拆迁方案委托第三方核算拆迁工地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及相关成本,开展招标、拍卖。中标公司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明确拆迁垃圾运输量、运输公司和处置场所,定时、定线、定点进行处置。清运时,由区城发集团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安排专人进入拆迁工地现场,指导建筑垃圾分类装车清运。落实兜底处置,做到应处尽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场化无法处置的建筑垃圾,由中标企业全部运送至建筑垃圾特许经营企业进行兜底处置。目前,该做法在河东区拆迁中得到顺利推广,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三)建筑垃圾处置方面。装修垃圾实现资源化利用,全部运送至市建筑垃圾特许经营企业临沂蓝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置。目前,已累计处理各类装饰装修垃圾 12万余吨,装饰装修垃圾安全处置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9%。针对拆迁类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价值相对较高,广泛用于市政、道路、园林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等。河东区试点工地使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代替传统绿网覆盖,PM2.5数值下降81.7%,不仅使用寿命长成本低,抑尘效果明显好于传统绿网覆盖。拆迁类建筑垃圾经过加工后的再生砂浆可直接应用于3D打印建筑构件,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前景越来越好,截至目前已累计资源化利用各类拆迁垃圾500多万吨。河东区共设两处消纳场,一处是建筑垃圾消纳场,主要用于剩余建筑渣土的消纳处置,总消纳能力100万立方以上;另一处是拆迁垃圾和装饰装修垃圾消纳场,由特许经营企业建设,总消纳能力200万立方以上。今年已累计处理各类建筑垃圾260多万吨。

五、评估结论

评估小组基于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认为,《办法》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住建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在制度设计总体上科学、合理、有效,适应河东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需求,在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评估小组一致认为,《办法》应当继续施行。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建筑垃圾“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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