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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4-0000062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3-12-30 发布日期: 2023-12-30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解读:《河东区<临沂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12-3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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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区政府印发了《河东区<临沂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实施意见》(临东政字〔2023〕1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意见》制定背景

今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中发〔2021〕32号)精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鲁发〔2022〕6号)《临沂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临发〔2023〕4号)相继制发,描绘出我国、我省、我市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强市的宏伟蓝图,并提出相应重点任务支撑纲要实施。

二、《意见》出台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抓紧制定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当前,在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纲要相继出台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作为城市发展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制发《意见》,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科学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新标杆、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高质量创新发展新引擎具有重大意义。

三、《意见》制定过程。

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纲要起草,成立了编制工作专班,细化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主动加强与省市知识产权局的沟通汇报,积极对接省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思路和要求,对纲要内容、指标设置等深入研究,确保《意见》与省市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主题主线一致,与区“十四五”规划协调一致。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先后对《意见》进行10余次修改。经综合评估,《意见》结构科学合理,定位准确,系统全面,内容合理可行,可控性、操作性良好,与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衔接一致,符合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区的总体要求,原则上可行,并已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工作、组织保障等三个部分。在贯彻国家级、省级、市级纲要的基础上,结合河东实际,在具体内容和措施上突出河东特点。旨在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各项法规制度,健全系列政策,完善保护体制,提高创造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优化公共服务、强化文化宣传,从经济社会全领域各层面,实现临沂市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形成创造涌现、保护严格、运用高效、服务优良、开放深入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意见》总体要求部分,规定了四项工作原则,即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动力,坚持战略协同、融合发展,坚持综合治理、严格保护,坚持开放交流、合作共赢。主要工作部分,结合“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强化知识产权人才支撑、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等二十项工作任务,结合河东区实际,提出五大创新行动、七大系统工程。组织保障部分,突出工作保障、支持保障和考核评估。

五、下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实施意见》开展知识产权五大创新行动和七大系统工程。到2035年,争取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过程中实现自身突破,坚持知识产权领域的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效能管理、高标准服务、高品质人文环境营造,努力成为全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的标杆示范,实现知识产权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方式更加科学,激励创新创业作用充分发挥,对外开放格局全面形成,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全面支撑河东作为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县区的地位。

解读人:吴书丞

解读单位: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咨询电话:0539-8382530

咨询地址: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大街1033号

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东区〈临沂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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