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3-0000720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10-09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依据《2020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和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河东区实际,区住建局起草了《河东区燃气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讨论稿,经过区级审批通过了《预案》。
二、编制过程
(一)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门成立了《河东区燃气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二)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小组于2023年7月就编制《河东区燃气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向区政府和区安委会进行请示,并获得批准。
(三)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组于2023年6月启动编制工作,初稿编制完成后于6月29日通过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评审。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
(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河东区应急预案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城市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措施科学、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二)工作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属地负责,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河东区域内燃气经营及建设过程发生的IV级事故及以下等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四)响应分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
第二部分: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体系。河东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燃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设置总指挥、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及成员。(二)指挥部办公室的设置和职责。城市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常设机构。负责指导、指挥和协调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收集、管理事故信息并及时作出反应。
第三部分:燃气事故的预测、预警
(一)信息的报告与研判。发生燃气事故时,事发地企业及应急指挥机构在30分钟内如实向河东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较大及以上等级突发公共事件2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
(二)预警级别。1.特别严重事件预警(红色)、2.严重事件预警(橙色)、3.较大事件预警(黄色)、4.一般事件预警(蓝色)。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
(一)应急启动。Ⅳ燃气安全级事故,经县级以上政府同意,启动本预案。(二)情况报告。.燃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拨打110或119报警,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发生单位第一时间向当地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三)应急救援。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救援队,开展警戒疏散、人员搜救、医疗救治、现场监测等应急处置。(四)应急支援。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指挥部向区政府、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请求上级或外部支援。(五)信息发布。公开发布需要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信息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六)应急终止。及时作出书面报告,写明事故发生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
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并对事故进行总结备案,同时调查事故原因。
第六部分:应急保障措施
做好通讯与信息、资金、应急队伍、物资装备、应急医疗卫生、应急交通运输、专家队伍等保障工作。
第七部分:附则
本预案相衔接的上级为《临沂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河东区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在燃气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指挥或临阵脱逃的,移送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四、出台预案的意义
《预案》的出台,提高了突发事件处置应急能力,构建了统一协调、互联互通、调度有序、安全稳定的燃气安全体系,实现了“安全、绿色、和谐、奋进的新河东”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解读人:周德亮
解读单位: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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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地址:河东区东兴路与李公街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