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3-0000664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9-19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和省、市工作部署,现制定了《河东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工作任务》的起草过程
2022年8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印发,赋予山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使命。
2022年11月-12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动员大会、印发了《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对先行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2023年1月19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鲁政办字〔2023〕5号),细化了先行区建设2023年工作目标。
2023年5月-6月,市委、市政府相继印发了《临沂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临发〔2023〕8号)、《临沂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临政办字〔2023〕33号),明确了责任部门、推进措施。
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区发改局会同区有关部门认真学习了上述有关文件,系统梳理、深入调研,经广泛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起草形成了《河东区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工作任务》的决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
2.《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鲁发〔2022〕19号)
3.《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鲁政办字〔2023〕5号)
4.《临沂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临发〔2023〕8号)
5.《临沂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临政办字〔2023〕33号)
三、《工作任务》的主要框架
《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共分为十二部分:一是积极培育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三是加快商城转型升级;四是全力推动乡村振兴;五是加强区域对接融合发展;六是持续释放内需潜力;七是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八是纵深推进改革开放;九是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产业;十是全力推进共同富裕;十一是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十二是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解读单位: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咨询电话:0539-8386187
咨询地址: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河东区行政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