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3-0000300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6-14 | 发布日期: | 2023-06-14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原《河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于2015年11月16日区政府印发实施,在风险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如今,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原预案逐渐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风险防控管理责任模糊、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机制权威性不够等问题。2022年6月5日《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发布实施,我区上位总体预案已发生变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的要求,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予以重新修订。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健全我区应急预案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高,提高我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全区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临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河东区各机关“三定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河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内容,明确相关方的职责和义务,指导全区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河东区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用于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等内容,指导全区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资源保障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四、工作原则
应对突发事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科技支撑、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
五、突发事件分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严重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六、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
区应急管理局成立了预案编制领导小组,编制完成初稿后进行了内部评审论证,向全区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单位)发布征求意见。在市应急管理局指导下,邀请省、市、县5名专家成立预案评审专家组,会同河东环保分局,河东公安分局、卫健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5个部门(单位)召开预案评审会议,评审修改后由区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
七、主要内容
本次修编的《河东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分为以下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包括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事件风险分析、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响应分级等方面。
第二部分是应急预案体系,对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支撑文件进行阐述。
第三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区级领导机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区级工作机构、镇街级组织指挥机制、现场指挥机构、专家组等进行明确。
第四部分是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救援和处置、恢复重建。
第五部分是资源保障,包括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科技支撑。
第六部分是责任与奖惩,明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责任追究与奖惩措施。
第七部分是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估修订、宣传和培训要求。
第八部分是附则,明确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及其他相关事项。
解读单位:河东区应急管理局
咨询电话:0539-8382321
咨询地址:河东区孝友路和桃源街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