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2-0000538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12-29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水文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临沂市水文管理办法》出台后,有力推动了水文事业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河东区水文管理,切实发挥水文在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河东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我区水文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本《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城区水文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临沂市水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参考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本《办法》。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七章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了区水文机构接受区人民政府和市水文机构的双重管理,进一步理顺了水文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明确了区水文机构应根据上级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区水文事业发展规划。
(三)对水文情报发布主体和权限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水文情报预报信息由区水文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向社会发布,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发布水文情报预报。
(四)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使用水文监测设施,不得干扰水文监测活动。明确了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划定标准,规定了禁止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的活动内容,确保了水文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办法》的适用范围
时间效力范围:《办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本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31日。
空间和主体适用范围: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站网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情报预报,水文监测资料汇交、管理与使用,水文设施与监测环境保护,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科学研究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五、《办法》的特色亮点
《办法》在内容上吸纳了其他地区已经实施的较为领先的做法,在发展保障上,明确将水文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工作责任和工作落实上,规定了水文站网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流程,进一步细化了水文监测资料汇交、水情预警预报权限等内容和管理要求;《办法》强化了水文监测法律保护,明确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