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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2-0000510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5-19 发布日期: 2022-05-19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区住建局局长周迎解读:关于印发《河东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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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河东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临东政办发〔2022〕9号),由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共同制定。本方案的前身为《河东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临东政办发〔2016〕31号)。由于31号文实施时间跨度长,已与当前市场价值有背离,加之上位法律法规政策不断调整,经济高速发展等原因,31号文件已不利于征收拆迁工作的推进。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秩序,确保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修订整体情况及特点

一是本着“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政策连贯、让利于民”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修订此文件。二是保持原有31号文件框架结构,但对比原文件有较大调整,对比补充文件进行局部调整,新文件附表内容对《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鲁自然资函〔2022〕56号)内容全覆盖,标准全符合。三是对违章建筑、特殊结构房屋、实施责任进行明确,杜绝参照类房屋,会议纪要的套用乱用。

三、新文件标准调整情况

(一)正文修订情况。文件共分为适用范围和补偿原则、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等7部分(新增奖励办法)及2个附表,保留补充意见核心内容,新增青苗类奖励标准,调整住宅类房屋补偿价格、还建安置价格、住宅类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标准等内容,删减安置房屋和居住环境的设计建设要求、法院裁决处置的土地按法院裁定执行等内容。

(二)附表修订情况。附表一生产类房屋对传统砖瓦草房价格上调,其中平房楼房调整到1000元/㎡,钢结构棚房普调高40元/㎡,对相关标准进行明确备注。附表二48类115小项,比31号文删减变压器评估、借墙棚房、种植大棚、PPR及养殖棚等5项内容,增加光伏设施、排水排污管沟、供水管道及监控等4项内容。

解读单位、解读人: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迎

咨询电话:0539-7116900

咨询地址:河东区政务大厦11楼1103室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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