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2-0000510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5-19 | 发布日期: | 2022-05-19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出台背景
《河东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临东政办发〔2022〕9号),由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共同制定。本方案的前身为《河东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临东政办发〔2016〕31号)。由于31号文实施时间跨度长,已与当前市场价值有背离,加之上位法律法规政策不断调整,经济高速发展等原因,31号文件已不利于征收拆迁工作的推进。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秩序,确保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修订整体情况及特点
一是本着“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久生计有保障”,“政策连贯、让利于民”原则,兼顾效率与公平修订此文件。二是保持原有31号文件框架结构,但对比原文件有较大调整,对比补充文件进行局部调整,新文件附表内容对《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鲁自然资函〔2022〕56号)内容全覆盖,标准全符合。三是对违章建筑、特殊结构房屋、实施责任进行明确,杜绝参照类房屋,会议纪要的套用乱用。
三、新文件标准调整情况
(一)正文修订情况。文件共分为适用范围和补偿原则、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等7部分(新增奖励办法)及2个附表,保留补充意见核心内容,新增青苗类奖励标准,调整住宅类房屋补偿价格、还建安置价格、住宅类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标准等内容,删减安置房屋和居住环境的设计建设要求、法院裁决处置的土地按法院裁定执行等内容。
(二)附表修订情况。附表一生产类房屋对传统砖瓦草房价格上调,其中平房楼房调整到1000元/㎡,钢结构棚房普调高40元/㎡,对相关标准进行明确备注。附表二48类115小项,比31号文删减变压器评估、借墙棚房、种植大棚、PPR及养殖棚等5项内容,增加光伏设施、排水排污管沟、供水管道及监控等4项内容。
解读单位、解读人: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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