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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2-0000415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6-28 发布日期: 2022-06-28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何建方解读:关于公布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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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您能给大家介绍一下《清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何建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减证便民”总体要求,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50号)。临沂市按照省里试点安排,立足放管服改革,先后制定出台《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2021〕1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沂市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78号)。在此背景下,河东区于2021年10月印发了《关于公布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临东政办发〔2021〕17号),为确保“无证明”改革扎实推进,本着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在全区贯彻落实第一批《清单》的前提下,现梳理汇总了《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二批)》。

政府网站:请介绍一下清单的起草过程?

何建方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认真学习《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临东办字〔2021〕16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分析,梳理第一批《免证办事项清单》的暂时保留清单,根据新形势新条件下可以实现的免证办事项,起草了《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二批)》,在征求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等14个政务服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政府网站:请介绍一下清单主要内容?

何建方: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二批)》共清理14个部门单位60类证明材料,涉及183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实行直接取消事项10项,实行电子证照替代事项106项,实行数据共享事项46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1项,实行部门核验事项79项。

2022年7月4日前,《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二批)》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务服务网公布,各部门单位免证办事项清单要在相关办事服务窗口公布。对《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二批)》中的证明材料,自2022年7月4日起实现免提交,有关办事部门单位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建设“无证明城市”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要按照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巩固“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做好“无证明城市”查询核验系统应用,推动更多证明材料实现“免提交”,把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解读单位、解读人: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何建方

咨询电话:0539-8822601

咨询地址:河东区东兴路与育英街交汇处河东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楼三楼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河东区政务服务免证办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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