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edongquhdqzf/2022-0000239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2-06-25 | 发布日期: | 2022-06-25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9年4月,国务院公布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2021年我区出台《河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6月份制订印发了《河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我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同时也是区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体现。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保障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
三、文件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3.《河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四、文件执行期限
《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目录》主要有两个部分,分别为正文及附件。
一是正文部分,主要阐述了对列入《目录》的事项要严格依据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区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二是附件部分,为河东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要规定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具体名称和承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