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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edongquhdqzf/2022-0000191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和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5-19 发布日期: 2022-05-19
发布机构: 河东区政府办公室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河东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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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河东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临东政办发〔2022〕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切实推进实施方案快速落地,现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原因

本方案由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共同制定。本方案的前身为《河东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临东政办发〔2016〕31号)。31号文实施时间跨度长,期间新政策调整不断,经济高速发展,新问题、新结构不断出现,势必对31号文进行调整。

二、政策背景

为规范全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秩序,确保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等法律、法规及文件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共七大部分。

(一)适用范围和补偿原则。适用范围为河东区行政管辖区域,其中芝麻墩街道、朝阳街道、梅埠街道除外。区分用地性质、房屋类型分类实施,其中住宅类房屋采取还建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方式,其他房屋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执行国有土地上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政策。

(三)集体土地上住宅类房屋征收补偿。明确了房屋、宅基地、附属物、搬家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偿标准。还建分镇街实施,限定户型和面积;鼓励货币化补偿,还建范围内房屋按成本价补偿。

四、沿街商业补偿标准。明确了沿街商业的认定条件、补偿标准、停产停业补助。

五、集体土地上生产企业征收安置和补偿标准。明确了生产企业的用房、附属物、停产停业补助、土地补偿等标准。

六、奖励办法。主要对住宅类用房、沿街商业、生产企业用房、青苗等分类进行奖励。

七、其他相关规定。对违章建筑、征收前期费用、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衔接、方案报批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东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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